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 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经信财务函〔2019〕155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19〕1337号)和《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落实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政策的补充通知》(穗工信函〔2018〕164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1.奖补对象。       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且未获得过省企业技术中心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2.支持方向。       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以“培育创新主体、完善创新平台、优化产业结构”为目标,针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薄弱环节,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等基础设施,支撑企业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3.申报指南。参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申报指南》(附件1)开展。二、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1.奖补对象。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列入广东省工信厅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筹建计划,且未获得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
发布时间: 2019 - 0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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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2019年继续开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聚集和培养面向产业的创新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防范化解科技领域技术风险的重要抓手。工程中心建设要求围绕产业发展的重要需求,搭建技术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行业领军企业,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面向对象  本通知面向范围是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科研院所(面向高等院校的将另行通知)。每个单位当年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对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三、申报条件(一) 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研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3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科研院所单位近三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二) 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
发布时间: 2019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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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度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依据《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质量发展与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标准制修订项目、标准化研究项目、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承办在广州市举办的重大国际标准化活动。  二、申请资助的单位和项目应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且申报项目此前未获我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的资助。  三、申请资助单位应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其中申请标准制修订项目资助的单位还需填报《广州市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研制情况调查表》(见附件4)。  四、因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尚未启用,此次申报暂不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本行政区域市场监管局,区市市场监管局初审合格后汇总(填写附件5汇总表)报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市属、省属或中央驻穗的相关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901室)。  五、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19年9月16日前递交,电子版发至邮箱szjjzjx@gz.gov.cn,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附件1+广州市标准化战...
发布时间: 2019 - 08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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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和公示,广州道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60家企业发生变更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肖智飞、钟士岗  电 话:020-83163873、83163876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附件:广东省2019年第四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信息来源: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 - 08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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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开管办〔2016〕29号),我局将开展2018年度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孵化器发展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一)孵化器(或投资机构)配套类       1.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在孵企业购买服务配套补贴       2.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资配套补贴       3.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聘任创业导师配套补贴       4.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或投资机构投资在孵企业配套补贴(二)孵化器奖励补贴类       5.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       6.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7.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企业上市奖励       8.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经费补贴       9.区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奖励(三)在园企业场地补贴类    &...
发布时间: 2019 - 08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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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瞪羚企业认定扶持办法》(穗埔府规〔2018〕8号),现组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8年度瞪羚专项扶持资金(第二次)申报工作,今年已提交申请(含已申请但未拨付)的企业,请勿重新提交。       请各有关企业根据《申请2018年度瞪羚专项扶持资金办事指南》(附件1)、《2018年度瞪羚专项扶持资金(第二次)申请流程和时间节点安排》(附件2)及相关工作要求,按照以下流程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一、网上填报:系统于2019年8月14日-8月16日正式开放,逾期关闭,无法填报。       二、网上审核:2019年8月19日-8月23日。       三、提交纸质审批材料:2019年8月26日-8月28日。       在申报过程中,如对申报要求有疑问,请联系:莫昕(82111751),孙健(82118225);如对申报材料或纸质材料有疑问,请联系:廖冰之,28065401;如对网上申报系统有疑问,请联系:欧工,13148900669,QQ:953601294;请申报企业加入瞪羚工作QQ群:201316或者1004564930,进行业务交流和咨询。逾期...
发布时间: 2019 - 08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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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我市企业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订了《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9年8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逾期未复视为无意见。附件: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征求意见稿)中山科函2019-143号附件.docx信息来源: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9 - 08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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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穗科创字〔2018〕26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我市2019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具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条件,且已在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完成登记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二、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  (三)孵化器管理机构或部门人员情况表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情况;  (四)孵化场地证明材料和孵化场地功能划分图(采取租赁、合作等方式形成的孵化场地,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文件);  (五)在孵企业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在孵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单及其证明材料;  (七)投融资情况及证明材料;  (八)毕业企业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每份申报材料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审查合格后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提交到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受理窗口。受理窗口设在广州大学。  (三)广州大学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并对通过会议评审的单位组织现场考察,综合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形成认定建议意见。四、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请于8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
发布时间: 2019 - 08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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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1229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授权我局组织开展灯具、电风扇、液体加热器共3类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获证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并指定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有关抽样、检测任务。为顺利完成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的监督抽查任务,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次监督抽查为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的专项监督抽查任务,不得向生产、销售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时间安排在7-10月,其中,8-9月开展抽样、检测工作。       二、监督抽查企业、获证产品确定方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的监督抽查方案,依托“认证获证产品有效性抽查管理平台”,随机抽取监督抽查企业及获证产品。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监督抽查工作,派专人协助并配合CCC指定实验室人员完成抽样和有关结果确认工作。及时安排稽查执法人员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生产、销售未经CCC认证或套用CCC认证证书产品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请各有关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发布时间: 2019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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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信息.xls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9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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