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产业领军人才在集聚中高端产业、实现经济中高速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从2016年起每年在我市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和支持一批重点产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团队。现就2019年度各专项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类别  (一)2019年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专项。重点引进、扶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重大装备与机器人、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航运航空、汽车、精细化工、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内约10个创业领军团队。  (二)2019年广州市创新领军团队专项。重点引进、扶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重大装备与机器人、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航运航空、汽车、精细化工、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内约10个创新领军团队。  (三)2019年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专项。重点引进、扶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重大装备与机器人、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航运航空、汽车、精细化工、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内约20名创新领军人才。  (四)2019年广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专项。重点支持能够运用现代科技知识与手段、分析研究方法以及经验、信息等要素,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社会化...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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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市监规字〔2019〕1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对827项2019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专家评审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形式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4日—7月10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评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81309319、81303421、8322826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小北御景广场)1104;邮编:510050。    附件:1.附件1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形式审查结果.doc          2.附件2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培育项目形式审查结果.doc       &...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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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对老客户的商标进行监控维护中,发现有个老客户的商标被无效宣告了,通知时客户的第一反应是商标注册证书我都已经拿到手了,怎么还会被无效宣告呢?相信大家也遇到过类似疑问,商标注册看似简单,实则不然,一不留神就容易陷入以下误区。1.先推广使用再申请注册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商标名字自己一直在使用,注册与否与早晚注册都无所谓,其实不然,商标注册不仅仅是保护自己,更是防御他人,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哪怕比别人晚一天可能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从对方手中购买,启动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宣告程序等)。2.企业名称、地址发生变更,认为商标不用变更      商标注册人名称和地址发生改变,需要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举个案例,A公司的商标被无效宣告了,由于地址发生变更没有及时做商标变更,国家局邮寄的无效宣告文件没有收到而错失答辩机会,导致商标权丧失,所以切不可因小失大。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3.注册商标后任何产品都可以使用      注册商标并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使用,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注册按类别申请注册,一类一申请,商标权人如果超出范...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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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广州度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97家企业发生变更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现对此批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肖智飞、钟士岗  电 话:020-83163873、83163876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  附件:广东省2019年第三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7月1日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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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44号)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9年第三批1088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人:肖智飞、钟士岗  电 话:020-83163873、83163876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  附件:广东省2019年第三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省科技厅2019年7月1日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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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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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为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组织工作,结合我区企业申报数量及工作安排,现对我区高企认定申报工作的第二、三批次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19年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5日8:00时(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批次不予推荐)。2019年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8:00时(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年不予推荐)。其他事项,以省、市、区的相关通知为准。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2019年7月1日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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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6月24日   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突出重点,有效整合资源、推动产业发展政策的完善和有效实施,规范资金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用途)(以下简称“发展资金”)是指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专项用于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资金。本实施细则根据《珠海市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珠海市开展新数字家庭行动推动4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制订,重点支持以软件、集成电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培育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4K/8K)等新兴业态。发展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及省、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有关发展规划、政策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开、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绩效管...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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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穗科规字〔2019〕2 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企业研发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申报。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企业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 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上填写和提交《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打印《申请表》一式1份,经签名盖章后报送至企业所在地的区科技部门。  未注册的企业需先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完成注册,然后进行申报。  (二)核实。  各区科技部门根据市科技部门汇总提供的市统计部门和税务部门反馈的企业研发数据,对本区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申请进行核实。经核实的企业申请通过申报系统提交至市科技局,并将《各区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3),连同企业纸质申请表报送市科技局指定的受理点。  市科技局组织核定全市各区本年度拟补助的企业名单,并会同市财政局核定全市补助经费总额,以及市、区财政分别承担的补助经费数额。  (三)公示。  市科技局按规定在市科技网向社会公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拟补助企业名单。  二、时间要求  (一)企业申报时间。  1.7月 15日至7月26日 17:00,阳光政务平台为企业申报本专题资金开放时间,申报企...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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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加快推进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结合省内重大技术和产业需求,形成了2019年度“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专项申报指南的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项目组织的公平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现将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国内企事业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积极准备申报。有修改建议和意见的单位,请填写申报指南意见反馈表,以单位名义于2019年7月5日前反馈省科技厅。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各单位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指南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和回复。  邮 箱:ygzwptpx@sti.gd.cn  附件:1.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9年度“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2.申报指南意见反馈表省科技厅2019年6月29日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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