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穗开经信规字〔2018〕2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开科创规字〔2018〕2号)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开科创规字〔2018〕1号)等文件(以下简称IAB政策),按照政策兑现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申请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研发补贴、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制定或修订奖励、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创新奖励、生物医药企业产品推广应用奖励(医疗机构)、生物医药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和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等12项IAB政策扶持事项兑现工作,具体申请流程见对应的办事指南(附件1-12),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要求
本次开展的政策兑现工作涉及12个办事指南,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个,人工智能产业6个,生物医药产业方面5个。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面
申请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研发补贴,申请企业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的集成电路及关键元器件产业,企业是否属于政策扶持范围,按照《集成电路企业认定条件》(见附件1)进行认定。
(二)人工智能产业方面
1.申请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制定或修订奖励、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等5项奖励或补贴,申请单位需要先申报进入区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具体要求按照《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企业(机构)登记入库申报工作指南》(附件13)执行。
2.申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需要获得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审认定(具体认定工作指南见附件2中的附件《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选工作指南》)或获得国家级人工智能相关示范项目认定,经认定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的业主单位直接入库,但仅可以享受《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第十三条关于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的补贴政策。
3.申请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的单位,应按照《申请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办事指南》(附件6)中的附件《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备案标准》进行备案。
(三)生物医药产业方面
1.申请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创新奖励、生物医药企业产品推广应用奖励(医疗机构)、生物医药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等补贴的,申请单位需要先申报进入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具体要求按照《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登记入库申报工作指南》(附件14)执行。
2.申请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的单位,应按照我局2019年8月19日发布的《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备案标准》(附件15)进行备案。
二、时间追溯
(一)申请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创新奖励的单位,相关新药证书、注册证书、注册批件等的获证时间应为2018年1月10日至2019年8月31日,且未申请过上一年度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创新奖励。
(二)除申请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创新奖励以外,申请其他政策兑现事项的,适用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有符合办事指南申请条件的事项,即对IAB政策发布以来全部符合条件的事项予以追溯。
(三)对于2019年9月1日后发生的所有符合办事指南申请条件的事项,原则上在下一年度兑现工作中予以兑现。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单位未入库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企业,请尽快按照入库指南相应要求提交材料,申请登记入库;入库工作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审核。
(二)事项预审:申报单位登陆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于10月14日-10月18日申请事项预审。
(三)提交纸质审批材料:10月21日-10月25日。
(四)受理地址:区“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四、联系方式
在申报过程中,如对申报要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谭远明(82118897),李旺(82111943),QQ工作群(854924596)。
(二)人工智能产业:谭远明(82118897),李旺(82111943),QQ工作群(25962357)。
(三)生物医药产业:张里(82118027),李旺(82111943),QQ工作群(814054759)。
(四)如对政策兑现系统有疑问,请联系:兑现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联系邮箱:zcdx@gdd.gov.cn。
(五)请申报企业加入相应QQ工作群,进行业务交流和咨询。
逾期未完成系统预审和申报、或者未按时提交纸质审批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附件1.申请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研发补贴办事指南
(以此为准)附件2.申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办事指南
附件3.申请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办事指南
附件3.申请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办事指南
附件4.申请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办事指南
附件5.申请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制定或修订奖励办事指南
附件6.申请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办事指南
附件7.申请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办事指南
附件8.申请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创新奖励办事指南
附件9.申请生物医药产业产品推广应用奖励(医疗机构)办事指南
附件10.申请生物医药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办事指南
附件11.申请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办事指南
附件12.申请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办事指南
附件13.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企业(机构)登记入库申报工作指南
附件14.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登记入库申报工作指南
附件15.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备案标准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