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9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日期: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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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及《关于下达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依据“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我局使用省财政资金组织申报佛山市2019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以纸件和电子件方式报送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详见附件1-7)。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佛山市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材料。申报单位请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填写申报书,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版一致。
(二)审核推荐。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各项目申报指 南的要求对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三)项目评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8日17:00时;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21日17:00时;
市局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下午17时。
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审核并统一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统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至所在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局收齐后统一报送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