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惠州市高等院校双创活动项目申报通知
日期: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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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推动高校健全创新创业教育,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我市高等院校2019-2020年双创活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惠州市辖区内高等院校,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二、组织方式
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申报通知和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加盖公章递交到市科技局高新科,经评审论证后择优支持。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11月8日17:00,申报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11月8日17:00。
附件1
申报指南
实施期限:一年。
支持对象: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支持内容:高校组织开展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创业大讲堂、创新创业实践、创客沙龙等系列创新创业活动。
申报要求:
1、惠州市辖区内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等院校;
2、申报单位已建立专职领导牵头负责创新创业活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具备完备的计划及实施项目所需的人才、资源、保障条件等。
实施目标:
1、项目实施期内举办的包含创新创业大赛在内的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4类;
2、每项活动的现场参加人数不少于50人,参加活动总人数不少于500人;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线上、线下广泛开展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提高创新创业在学生群体中的知晓度,使创新创业观念深入人心,让学生更多地了解创新创业、关注创新创业、支持创新创业。
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除填报申报书,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码证书;
2、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有关的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工作成就、实施条件(如基础条件、物质条件等)、保障条件等佐证材料证明;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助方式与额度:成功立项后,每家资助5万元。
项目实施周期:2019年11月-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