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生物医药企业(机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能力及创新环境,集中优质资源对生物医药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开科创规字〔2018〕1号),现组织黄埔区、广州开发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入库申报和信息数据更新工作。
根据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领军人才、创业英才等项目的认定材料,拟认定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229家单位为黄埔区、广州开发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入库单位(第一批),现对上述229家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4天(附件1);不在第一批名单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提交入库申请:
一、选择范围
企业(机构)的工商注册(核准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必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选择条件
(一)申报入库条件
1.企业(机构)应主要从事医药生物技术、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化学药、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等,其产品或服务属于生物制药、化学药、现代中医药、体外诊断产品、高端医用耗材、先进治疗设备、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精准医疗、基因检测、高端医疗等领域;
2.产品或服务在技术上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附件2)中第二部分“生物与新医药”的第(一)、(二)、(三)、(四)、(五)项下的范围,或者第(七)项“农业生物技术项”中的兽用药物及制剂、兽用疫苗。
(二)直接入库条件
获得以下认定或奖励的单位,可以直接入库(无需提交纸件材料,仅需在申报系统更新数据和信息):
1.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其所属领域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中第二部分“生物与新医药”的第(一)、(二)、(三)、(四)、(五)项下的范围,或者第(七)项“农业生物技术项”中的兽用药物及制剂、兽用疫苗的企业;
2.获得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业英才认定的生物医药领域企业;
3.获得区生物产业研发奖励的企业(机构)。
三、申报和入库程序
各相关单位按照网上申报、提交纸质材料、名单审定、对外公示、正式发布、动态管理的流程进行申报和入库,详见《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入库办事指南》(附件3)
四、联系方式
(一)对申报要求和材料有疑问,请联系区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处孙健,联系电话:82118225。
(二)对网上申报系统有疑问,请致电技术支持电话:黄工,82181008-1041,QQ:7929215。
(三)请申报企业加入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工作QQ群:814054759,进行业务交流和咨询。
附件:1.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入库单位名单(第一批)结果公示.doc
2.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生物与新医药部分)(2016).doc
3.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入库办事指南.doc
4.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入库申请表.doc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