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17〕158号)、《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的通知》(附件1)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推广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单位的产品为2018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认定名单见附件2);
2、产品已形成批量销售,2018年销售台(套)数为3台(套)(含3台(套))以上;
3、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2017〕341号)(附件3)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2019年2月28日前登陆“智造东莞”网(http://im.dg.gov.cn),网上填报《2018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励申请表》并上传和《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2018年销售清单》、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收货凭证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各有关企业请网上打印2018年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认定材料(一式三份),在规定位置签名、盖章后待我局开展产品推广奖励现场核定的时候收回。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的通知
2、2018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认定名单
3、《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2017〕341号)
附件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