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脑利钠肽/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总甲状腺素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孕酮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降钙素原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1号通告 附件1.docx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1号通告 附件2.docx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1号通告 附件3.docx
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1号通告 附件4.docx
国家药监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