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279号),我市新增8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其中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灯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据统计,自2013年启动国家示范、优势企业认定以来,我市已有10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6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今年8家新晋企业2017年1-10月专利申请量为853件,其中发明专利264件,成为我市又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强企。
发布时间: 2017 - 12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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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专业镇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珠三角部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2月25日至12月3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科技厅联系人:司圣奇,联系电话:020-83163838,传真:020-83548567。  省财政厅联系人:张书苑,联系电话:020-83170427,传真:020-83170067。  附件:2017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专业镇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珠三角部分)明细分配表
发布时间: 2017 - 12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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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广州市紧紧围绕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创建知识产权强市和知识产权枢纽城市为目标,实现跨越式快速发展:在专利、商标、版权三大类别知识产权领域均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城市;2017年6月,获批国家首批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  一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完善。先后出台了《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广州市专利奖励办法》《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广州市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5部政府规章及十余部规范性文件。  二是多个国家级知识产权重大项目落户广州。2016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是全国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改革首块试验田;2014年12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系全国三个知识产权法院之一。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落户广州开发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落户广州并运作5年,现已拥有1,500名审查员、年审发明专利12万件的规模;全市11个区中有5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1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花都区获批建立 “中国广州花都(皮革皮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商标局驻广州办事处和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广州)基地一并挂牌运作,是京外首个...
发布时间: 2017 - 12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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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公告。本公告聚焦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在现行规定基础上,结合实际执行情况,完善和明确了部分研发费用掌握口径,在体例上适度体现系统性与完整性。一、细化人员人工费用口径保留97号公告有关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范围的界定和从事多种活动的人员人工费用准确进行归集要求,增加了劳务派遣和股权激励相关内容。1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纳入加计扣除范围考虑到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和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仅是支付方式不同,并未改变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实质,为体现税收公平,公告明确外聘研发人员包括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的形式,将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且由劳务派遣公司实际支付给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纳入加计扣除范围。2对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可以加计扣除为调动和激发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公告明确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即符合条件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支出属于可加计扣除范围。需要强调的是享受加计扣除的股权激励支出需...
发布时间: 2017 - 11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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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科创字〔2017〕276号荔湾区科技主管部门、增城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穗府办函〔2015〕127号)的相关要求及市财政资金年度安排情况,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补贴(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广州市荔湾区、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其他区企业另行通知),2017年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经以上两区及我市推荐,并获得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补贴申请企业,市财政给予每家20万元经费补贴。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企业申报  企业须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ww.gzsi.gov.cn/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企业登录系统后需先填写完善本企业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申报系统于2017年11月3日9:00起开放,2017年11月9日24:00关闭申报。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申报项目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申报企业应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所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受理点(见附件3)。  (二)所在区核实推荐  荔湾区和增城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发布时间: 2017 - 11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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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市场主导作用 加速产业转型升级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更加凸显,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和转化,对企业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多途径助力知识产权运用与转化,全市知识产权交易活跃,专利运用成果显著。  成立专项资金推动“专利产业化”  市一级财政两年共投入6000万元扶持200个专利产业化项目。  “十二五”期间,广州市累计支持专利产业化项目203项,共95家企业获得21.3亿元专利质押贷款。近两年来,广州市围绕重点产业,大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培育和扶持了一大批核心专利技术项目。“2016年和2017年,广州共投入资金6000多万元,共扶持了200多个专利产业化和专利运用促进项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邓佑满介绍。  广州市各区也从实际出发,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政策。比如,广州开发区首创知识产权运营全链条扶持,并对机构落户和经营贡献最高奖励1000万元,支持力度全国领先,还将出资2000万元引导设立规模为2亿元的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设立1亿元的区知识产权处置基金。荔湾区自2011年开始实施专利资助和产业化政策,专利转化成效显著,同时还带来了良好的经济利益。2014年至2016年,荔湾区共发放扶持资金800多万元,支持27家企业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企业实现营收超5亿元。  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战略性新兴...
发布时间: 2017 - 10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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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4〕25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安排2017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方向—重大科技专项)35020万元,拟立项164项,现在予以公示。公示期自8月1日~6日,共6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1.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 司圣奇,传真:020-83548567  2.省财政厅 张馨月,传真:020-83170266  附件:2017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方向—重大科技专项)分配方案公示表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2017年7月26日 以上信息来源于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 2017 - 08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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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切实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广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17〕1号)、《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穗工信〔2016〕1号)及《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方向)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穗工信函〔2017〕922号)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2017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方向)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区推荐、专业机构评审、有关部门会议审核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2017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方向)第二批项目入选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止(连续5个工作日)。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请于7月21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信工业和信息化委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具体情况和证明材料。反馈意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无效。附件:2017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方向)第二批项目计划公示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
发布时间: 2017 - 07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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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已立项的66个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经中期评估合格,按照申报指南规定可拨付第二期经费,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6月 26日~7月1 日,共6天。经费来源为2017年预算的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方向),共计12608万元。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科技厅 传真:020-83548567  省财政厅 传真:020-83170266  附件:2017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方向)第一批项目经费公示表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2017年6月22日
发布时间: 2017 - 06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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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代理机构: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的要求,我局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为了便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代理机构了解有关规定、准确办理相关业务,我局将涉及到的《办理证明文件请求书》、《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和《专利文档查询复制请求书》3张表格进行修订完善,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上述3张新版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上查询和下载,并于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使用。对应的旧版表格将同时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 办理证明文件请求书     2. 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3. 专利文档查询复制请求书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6月13日 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17 - 06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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