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从2020年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计划申报2020年国高认定的企业现在就要开始准备了!!无规矩 不以成方圆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开始,我国就设立了“规矩”,而恰恰是有了这“规矩”,我们才看到今天的高新技术产业有了这般高速发展的成效。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政策发展历程         政策的修订,既符合了我国的国情,又顺应了时代和形势的发展,那么这一次,又将会出现哪些新的评审规定呢?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新规定         预计从2020年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其主要体现在:         一、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主。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将不予采纳。         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往年通过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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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9~2020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19〕1309号)文件精神,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认定的2019年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15~21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龙云凤、王淑莲  电 话:020-83163613、83163837  传 真:020-83163927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附件:2019年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信息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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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在促进科技创新、推动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市科技局根据《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惠市科字〔2019〕137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惠州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每个单位当年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对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二)工程中心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企业类,主要依托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二是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制订、工程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二、申报条件(一)单位规模。企业类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类依托单位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上年度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100万元。公益类依托单位上年度在该领域(行业)承担的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且项目经费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二)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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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的工作指引(试行)》(东倍增办〔2018〕274号),现组织申报倍增企业和协同倍增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协同倍增企业作为申报主体,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东莞市倍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管理骨干人才、技术骨干人才等企业经营管理者。二、申报时间        受理时段:全天24小时。申报截止2019年10月18日。三、申报范围        (一)企业家素质提升资助。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自主参加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商学院等机构的培训班、进修班和学历班所产生的费用。        (二)企业骨干人才素质提升资助。管理骨干人才、技术骨干人才等企业骨干人才自主参加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商学院等机构的培训班、进修班和学历班所产生的费用。四、资助标准        (一)企业家素质提升资助。培训费按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人每次补助不超过3万元。认定前一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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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6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第三批科技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项目范围     (详见申报指南)二、申报程序     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如下:(一)进入申报系统     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219.130.55.161/ujet/)登记注册获取账号。有账号单位,无需重新注册,但要核对注册内容,如有变更,请更新相关内容。(二)填写项目申报书     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的“科技保险项目”栏确认选择申报项目,填写“2019年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提交,并确认提交成功;若网上审核退回修改,申报单位应在网上审核截止日期前正式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证明材料的上传要求:1.使用PDF格式,同一份材料应当扫描成一个文件,不得分拆扫描。2.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和复核人签名。3.上传的佐证材料应是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4.材料要有具体名称。(三)报送书面材料     1、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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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设备事前奖励)资金项目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及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并进行项目申报。        二、已获得省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纳入此次申报。        三、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09、83757014,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10月14日开始,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在10月23日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合作处)。申报具体流程如下(详见附件2):(一)企业申报流程(10月14日-10月22日):        1、系统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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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创新创业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保护,而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一个企业品牌的象征。消费者从众多商品中做出选择时,更多的是依靠“对于商标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来做出判断和选择。        商标不仅起到标识商品的作用,更凝聚了商标权人长期经营的商誉价值,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拥有商标不仅能使企业免受侵权风险,扩大产品影响力,更重要的是一个好商标能为企业孵化巨大的财产利益,其价值往往是难以估量的。“ 第一、商标升值空间        商标本来就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企业若在开始的时候多花一点钱买一个好一点的商标那么该商标的升价空间就很大,而且升得快。有可能会把它打造成一个知名品牌或是驰名商标!所以说,商标随着你的企业发展,一同是在升值的!”“ 第二、商标注册难        任何一个创业者都需要一个产品、一个公司和一个标识性的商标。注册商标得有一个好听有创意的好名字,或者生动独特的图案。还得再经历商标查询,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审核、注册公告等繁琐的一系列手续后。这个过程费时费力而且还存在风险,即使能够顺利通过并拿到商标注册证书最快也需要一年半以上。”“ 第三、好商标本身就是对企业的免费宣传...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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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推动我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及区块链产业发展,我局开展了2019年广州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及区块链企业入库工作。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通过拟入库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       本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申报单位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入库,或者入库后发生业务改变等情况导致不再符合入库条件的,一经发现即从本企业库中删除名单。       任何单位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应当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予受理。       本次入库企业名单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视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2018年我局印发的第一批人工智能企业入库名单同时废止。附件:入库公示名单.xls信息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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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配套资助国家、省产业发展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东府办〔2016〕29号)文件精神,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推荐上报,获得工信部智能制造专项及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专项资助的项目,由市财政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配套资助。请符合文件要求的项目承担企业填写《国家智能制造项目东莞市配套资助申请表》(附件2)连同项目的投入和相关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光盘一份),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放弃申请配套资助。附件:1.东莞市配套资助国家、省产业发展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东莞市配套资助国家、省产业发展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国家智能制造项目东莞市配套资助申请表 附件2.东莞市获国家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项目配套资助申请表信息来源: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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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及《关于下达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依据“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我局使用省财政资金组织申报佛山市2019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以纸件和电子件方式报送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详见附件1-7)。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佛山市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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